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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的规划与节能 2011/10/20 8:53:55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夜景景观 道路照明 公共照明 

城市照明的规划与节能

(二○一一年十月)

熊志强

 徐州市照明管理处    总工程师

徐州市城市照明    专家组长

中国照明学会    高级会员

国家职业资格    高级照明设计师

全国艺术等级     高级环境艺术师

E-mail:xzq081@yahoo.com.cn

Tel: 13395225566  13687918288

 

摘要:本文论述了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与节能的重要性和意义,概括了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对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与节能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照明;规划;节能

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与节能的重要性及意义

1.1城市照明的现状

十多年来,我国城市照明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出现了在城市照明中片面追求奢华,攀比亮度,大规模进行盲目、重复、低档次建设的倾向。这不仅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和能源的极大浪费,造成了眩光等夜间环境的光污染,也造成了城市照明精品不多、品位不高的结果,出现了各自为政、粗制滥造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少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目前从全国看来,仍然有许多城市的照明规划相对滞后或者尚未提上日程,或是规划设计不规范、以临时的具体方案设计代替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等等,以致出现了脱离城市的客观实际和需要,盲目进行城市照明建设的局面,浪费了能源,破坏了环境。这种情况应当引起充分重视。

1.2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与节能的重要性和意义

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作为我国城市照明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了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和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强调了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将绿色照明列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要求做好节能的规划工作。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号令——《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5月27日发布,2010 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节能从法规的高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进行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照明工作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多方面的功能效益。科学、合理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作为实施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和依据,不仅可以美化城市,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容貌水平,提升和展示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可以通过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活跃和繁荣城市晚间经济,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带动照明、商业、旅游、文化、餐饮、广告、经济、文化事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对城市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商家增强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信心,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甚至在城市的交通、治安等方面也能带来相关效益,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加强城市照明的规划,提高城市照明质量,提倡绿色照明,对节约能源,保护生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2.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内容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包括功能照明规划和景观照明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照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2.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概念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是指根据一个城市(地区)的总体规划和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城市各种相应功能的分区,以艺术表现手段对城市照明进行的总体把握和设计。

2.2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内容

2.2.1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内容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依据、规划原则、系统结构以及保证措施等内容。

城市照明工作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城市居民服务的观念,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和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依据和基础,要符合城市的客观实际,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2.2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原则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准确定位,反映特征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按照城市不同分区的功能特征来确定,包括城市自然概况、城市照明特征分析、规划的范围和目标框架、照度和色彩的总体分布和重要景观(点)、轴线(线)和区域(面)景观照明的系统结构、城市政治、经济、历史、地理和人文景观的内涵等等,要根据城市的功能布局,对道路、广场、建筑、桥梁、山体、水系、园林绿化、景区景点等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科学合理地配置照度与色彩,产生符合各种功能特征的总体效果。

(2)突出重点,提高品位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要有重点、有个性,有利于提高照明的文化艺术品位和档次。抓住城市的各种重点特征,对城市的重点区域范围(如城市中心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等)进行重点规划,避免杂乱无章和画蛇添足的现象,这样比全面开花、力量分散的做法更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以人为本,和谐统一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既要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满足各地游客的不同需求,又要充分考虑本地市民的素质和欣赏习俗,同时,还要考虑城市照明的照度与色彩、白天与晚上景观协调的问题,做到既突出特色,又和谐统一。要坚持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拟建项目进行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竣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的原则。

(4)绿色照明,节能环保

我国城市照明工作发展很快,规模较大。由于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滞后,城市照明建设中片面追求高亮度,滥用大功率气体放电灯,而对人们视觉环境产生的光干扰和光污染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一后果不仅影响了市民群众的休闲、娱乐、健康甚至是交通安全,同时造成能源的巨大浪费来电力紧张的矛盾。

因此,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把“绿色照明”的理念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用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型高效节能照明电器和多种照明方式,达到经济安全、保护环境的目的。

(5)机构保证,政策落实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相应的专业管理机构和人员为保证;政府应将城市照明建设(首先是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列入财政支出计划。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城市照明近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政策等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并由政府提供城市照明建设的资金保证。

 

3.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

3.1关于设计资质

随着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工作逐步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区所重视,设计资质的问题也越来越迫切地被提上日程。一般的建筑、景观、园林、美术等专业人员,往往缺少对电光源专业和照明电器光电特性等知识的了解,其设计方案实施的结果经常比方案本身有很大的差距;同样,专门从事电光源专业研究和设计的人员,如果不具备一定的建筑、景观、计算机、美学等艺术修养的素质,也难以对城市照明规划设计从艺术上更好地把握。

城市照明是一个新兴的边缘性和综合性的学科,因此对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计的要求是,第一,要有照明专项设计资质,第二,还要有电光源、光学、电学、美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的综合知识。

3.2关于“规划的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要提高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的水平和质量,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有一个科学的编制规范和纲要,对此,笔者称之为“规划的规划”。

上文提到,目前许多城市的照明专项规划相对滞后或者尚未提上日程,少数开始进行规划编制的城市也还缺少这种“规划的规划”。只是由相关设计单位按照照明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划的编制,之后再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由于这种先入为主、闭门造车的设计方式的局限性,规划的编制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还有些城市因为当时城市照明建设的需要,采取临时措施,以具体方案设计代替专项规划设计等等,既偏离了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原则要求,也造成了重复和浪费。

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作为我国城市照明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了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因此,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需要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规划、建设、园林、市容、交通、水利、电力、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给予配合,市财政部门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规定》对在规划设计阶段城市照明的节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限时全部淘汰劣质低效的照明电器产品;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严禁使用高耗能灯具,积极采用高效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等等。同样,在组织城市照明具体方案设计时,也应在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框架和指导下进行,准确体现专项规划的要求,保证城市照明系统整体的和谐与统一。                                                   

 

4.城市照明节能的实施

从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系统的观点来看,绿色节能的照明包括了完善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体制、合理规范的照明专项规划、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先进科学的现代照明技术、节能环保的照明系统等主要内容。

4.1完善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体制是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保证

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照明法规、规章和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制订有利于照明节电的激励政策,结合城市照明社会公益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切实加强专业管理,为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提供可靠保证。

4.2合理的照明专项规划是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依据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了城市照明发展的目标和主题,规定了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节约能源,保护生态,提高城市照明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前提条件,是实施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的基础和依据

4.3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是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基础

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包括以紧凑型荧光灯、细管型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以及LED新光源等为主的高效电光源;以电子镇流器、高效电感傎流器、高效反射灯罩等为主的照明电器附件;以调光装置、声控、光控、时控、感控等为主的高效节能的光源控制器件等。

因此,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是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基础。没有高效节能的的照明电器产品,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就是一句空话。劣质的节能灯和电子镇流器等照明电器产品,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的光效、寿命等相关的技术指标,既不节能,也不节资;损坏以后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成为电子垃圾,并可能造成汞(水银)等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不仅不能实现绿色照明,还带来了严重的隐患,效果适得其反。

4.4先进的照明技术是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手段
  实现绿色照明,要有好的光源质量,还要有先进的照明技术,两者缺一不可。先进的照明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消除眩光,控制污染;照度合理,分布均匀;根据照明环境,实现照明目的;充分合理地利用太阳光(天然光);科学的维护管理设计。

4.5绿色与节能必须贯穿于整个系统

城市绿色照明工程是一个系统,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坚持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的理念。

4.5.1 城市照明建设

城市照明建设是贯彻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方案设计意图,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照明实现艺术创造的过程。城市照明建设过程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资质、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各个方面。必须抓好各个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照明效果的优良和稳定。

(1)城市照明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 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严格执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承包。”这一规定,对于规范城市照明建设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保证城市照明工程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相对于面广量大的城市照明建设市场,具备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数并不多。一方面,这些具备照明资质的企业(主要是路灯行业)从事的大多是“道路照明”工程,较少参与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社会上众多参与景观照明工程建设的企业又不具备照明资质条件。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虽然同为“照明”,实际上差异很大。另一方面,现行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主要是针对道路照明情况制定的,并不完全适合景观照明工程,这是一个普遍的、突出的矛盾。

因此,要尽快完善符合我国城市照明建设实际的企业资质标准,对从事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企业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进行管理和规范。这样,既保证了合法经营企业的正当权益和城市照明工程的质量,又从源头上遏制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城市照明工程的竣工验收

城市照明工程竣工以后,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具体方案设计的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组织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工期、效果和造价等等。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隐患的景观照明工程,应依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以确保城市照明工程质量,发挥城市照明应有的功能效益。

4.5.2 城市照明管理

采用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等依法进行管理,是城市照明绿色与节能的重要环节。

(1)城市照明的法制化管理

要依法组织城市照明建设,依法治理建设中的光污染,依法规范城市照明建设市场,依法保障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功能效益,依法打击盗窃和恶意破坏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罚违反景城市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各种行为。

(2)城市照明的科学化管理

一是要科学地确定城市照明设施的开关灯时间。各城市应当按城市所处地理位置的经纬度,根据当地各季节日落时间和市民晚间作息习惯,根据城市照明功能性质以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城市照明与当地生产、生活用电的关系,来确定开关灯的时间。

二是要按照照明光源(主要是气体放电光源)的光衰规律,对不能正常发挥光效、能耗高、质量差、损坏、残缺的照明光源电器产品,按照标准和规范,定期、及时更换,及时维修,保证照明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3)城市照明的现代化管理

智能自动监控系统是实现景观照明现代化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以现代化手段开展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具有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实用性等特点,适应了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和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趋势。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政府、城市照明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城市照明行业、照明设施用户、社会各界以至广大市民,也应增强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意识,共同促进城市照明的绿色与节能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建办城[2006]48号)

[2]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3]     《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建城[2004]204号)

[4]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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